沖擊式破碎機(制砂機)的安裝與調整
沖擊式破碎機(制砂機)的裝置與調整
機器的裝置:
沖擊式破碎機制砂機裝置在混凝土根底上或鋼結構根底上,根底應能承受四倍整機質量。制砂機裝置在廠房內作業時,盡量選用混凝土根底,不要支架,以降低整機高度,節省裝置空間;制砂機裝置在露天作業時,可選用較高的鋼結構支架,進步破碎機高度,以利于出料系統布置。裝置時應將制砂機調整水平,使設備主軸與水平面垂直。設備上方應設置起吊設備,其能力按制砂機最大件質量考慮,在制砂機上方應留有起吊空間,在制砂機一側留有適當的空間,以備檢修時用。機器裝置之前,依照裝箱清單進行清點,查看各部件在運輸過程中有無損傷之處,零部件及備件數量是否完全。
機器的調整:
制砂機在出廠前,制造廠已進行8h廠內試運轉,各部正常才能包裝出廠,盡管如此,在制砂機現場裝置就位后,仍應按要求進行全面查看及試運轉,其項目如下:
1)查看潤滑油管是否銜接可靠,在試運轉前應從頭加一次油,加入3號鋰基潤滑脂或二硫化鉬(MoS,)潤滑脂;
2)查看各部件的銜接件,應牢固可靠,仔細查看葉輪上是否有異物,如有應及時整理及掃除;3)查看電動機接線是否正確,電壓是否正常(正常電壓380V);
4)在裝置傳動帶之前,先點動電動機,其旋向應與破碎機標牌方向共同(即從給料口看,葉輪逆時針方向轉動),若與標牌方向相反,應調整電動機接線,使其旋向與破碎機標牌方向共同;
5)對于雙電機驅動,主軸總成與兩邊電機,分別用相同數量的y帶相連,兩邊y帶的拉緊力應調整至相同而且平直。經查看無誤后,在移送出產之前,必須進行空負荷和負荷試車,經試車合格后才能移送出產部門。